晋城市动物产地屠宰检疫记录规范常永成
晋城市动物产地屠宰检疫记录规范常永成本文简介:晋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生猪产地屠宰检疫记录规范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的规定,我所统一设计了生猪产地、屠宰检疫记录表。为规范动物检疫记录表的填写和使用,特制定本规范。一、填写和使用基本要求1.生猪产地、屠宰检疫的记录是官方兽医检疫操作工作一种痕迹表现。2.其他动物
晋城市动物产地屠宰检疫记录规范常永成本文内容:
晋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生猪产地屠宰检疫记录规范
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的规定,我所统一设计了生猪产地、屠宰检疫记录表。为规范动物检疫记录表的填写和使用,特制定本规范。
一、填写和使用基本要求
1.
生猪产地、屠宰检疫的记录是官方兽医检疫操作工作一种痕迹表现。
2.其他动物的产地、屠宰检疫记录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3.
生猪产地、屠宰检疫的记录涂改无效。
4.
生猪产地、屠宰检疫的记录所列项目要逐一填写,内容简明准确,字迹清晰。
5.生猪产地、屠宰检疫的记录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电子版记录。
二、《检疫申报情况登记表》
1、本记录用于检疫申报情况的登记,在填写时应先填写农业部所制的《检疫申报单》,然后再填写此表。
2、项目填写
时间:填写进行检疫申报的时间。
场(村)名:填写动物来源地。属规模养殖场的填写场名;非规模养殖场的填写村名。
联系人:动物来源地属规模养殖场的,填写规模养殖场的驻场兽医;非规模养殖场的填写所属村的村级兽医。
联系电话:填写联系人相应的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
动物种类:填写猪、牛、羊、鸡、鸭等动物种类,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数量:填写动物种类相应的动物数量。
检疫地点:填写现场检疫的具体地点,如到农户家检疫的填写××农户畜栏,动物饲养场的填写场名,在动物检疫申报点检疫的填写动物检疫申报点名称。
官方兽医:填写检疫的官方兽医的姓名。
备注:填写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三、《动物产地检疫现场记录表》
1、本记录用于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记录。
2、本记录由官方兽医或指定协检员实施现场检疫后,在检疫现场填写。
3、本记录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
4、主要项目填写
报检时间、检疫时间:填写报检动物的具体时间,检疫时间要精确到分钟。
养殖场名称:填写动物来源地。属规模养殖场的填写场名;非规模养殖场的填写村名。
现场检疫地点:填写现场检疫的具体地点,如到农户家检疫的填写××农户畜栏,动物饲养场的填写场名,在动物检疫申报点检疫的填写动物检疫申报点名称。
畜主姓名:畜主为个人的,由其个人签名;畜主为单位的,由其指定代理人签名。
畜主联系电话:填写畜主相应的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
畜主住址:填写其养殖场所在地址。
检疫动物种类:填写猪、牛、羊、鸡、鸭等动物种类。
用途:填写用途时,使用动物防疫术语名称,能直观表述的动物,如仔猪、淘汰母猪等。
检疫(头只):填写实施检疫动物的数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出栏地址:填写动物来源地,如:××农户畜栏、××养殖场。
调往地址:填写动物将到达的地址。
抽检动物耳标号:填写抽检动物所佩戴的耳标号。
查验材料与疫情调查:查验所要检疫动物是否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防疫档案(散养户免疫证)、是否经强制免疫、是否在免疫有效期内、养殖档案、畜禽标识、是否非封锁区且未发生疫情、养殖场六个月内疫情及其他项目,并在相应的地方打“√”。
临床健康检查:在相应的检查方法前打“√”,在进行群体检查时,从静态、动态和食态等方面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动物群体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运动状态、饮水饮食、反刍状态、排泄物状态等。进行个体检查时,通过视诊、触诊、听诊等方法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动物个体精神状况、体温、呼吸、皮肤、被毛、可视黏膜、胸廓、腹部及体表淋巴结,排泄动作及排泄物性状等。在检查内容栏根据是否发热高热进行相应的勾选。
检疫结果:检疫合格的,填写合格的数量,并填写所附的检疫证名称及号码和耳标号码(可另附页);检疫不合格的,填写不合格的数量,并填写处理方式。
官方兽医签名:由进行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本人亲自签名。然后畜景在确认后亲自签名,并填写具体的时间,具体到分种数。
四、《入场动物监督查验记录表》、
1、本记录用于待宰动物入场时的检查工作记录。
2、主要内容填写
日/月:填写进入屠宰场的日期。
货主姓名: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
动物种类:填写动物的名称,如猪、牛、羊、马、骡、驴、鸭、鸡、鹅、兔等。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填写相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的编号。
标识佩戴情况:填写动物耳标是否佩戴及佩戴数量。
产地:填写动物来源地,属规模养殖场的填写场名;非规模养殖场的填写村名。
数量:填写动物种类相应的动物数量。
运输车辆车牌号:填写运送入场动物的车牌号。
入场时间(00:00):填写待宰动物的入场时间,精确到分钟。
屠宰场业主签名:由屠宰场的业主签名确认。
官方兽医签名:入场待宰的动物由驻场的官方兽医监督查验,并由官方兽医在此签名确认。
备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动物宰前检疫记录表》
1、本记录用于动物屠宰检疫前检查工作记录,由值班官方兽医或协检员实施检疫后填写。
2、主要内容填写
日期:填写实施检疫的日期,如9月18日,填写18/9。
动物种类:填写猪、牛、羊、鸡、鸭等动物种类。
动物总数量:填写当天入场待宰动物的总数量,按照动物种类分别填写其数量。
货主: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
待宰圈舍:填写动物宰前暂时圈养的圈舍名称或编号。
宰前检查情况:在相应的检查方法栏内填写检查结果,在进行群体检查时,从静态、动态和食态等方面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动物群体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运动状态、饮水饮食、反刍状态、排泄物状态等。进行个体检查时,通过视诊、触诊、听诊等方法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动物个体精神状况、体温、呼吸、皮肤、被毛、可视黏膜、胸廓、腹部及体表淋巴结,排泄动作及排泄物性状等。在检查内容栏根据是否发热高热进行相应的填写。
准宰通知单编号:宰前检疫合格的动物由官方兽医或协检员填写准宰通知单,并将编号填入此栏。
官方兽医签名:由进行宰前检疫的官方兽医在此进行签名,确认检疫结果,并对结果负责。
备注: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屠宰厂生猪屠宰检疫记录表》
1、本记录用于生猪屠宰过程中的检疫工作记录。
2、主要填写内容
日期:填写进行屠宰的日期。
代宰户名称:填写原货主姓名。
头数:填写屠宰的动物数量。
宰前检疫是否合格:填写宰前检疫情况,分别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头蹄及体表:视检体表的完整性、颜色,检查有无《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规定的疫病引起的皮肤病变、关节肿大等;观察吻突、齿龈和蹄部水疱、溃疡、烂斑等;放血后退毛前,沿放血孔纵向节开下颌区,直到颌骨高峰区,剖开两侧下颌淋巴,视检有无肿大、坏死灶(紫、黑、灰、黄),切面是否呈砖红色,周围有无水肿、胶样浸润等;剖检两侧咬肌,充分暴露剖面,检查有无猪囊尾蚴。
内脏检查:取出内脏前,观察胸腔、腹腔有无积液、粘连、纤维素性渗出物。检查脾脏、肠系膜淋巴结有无肠炭疽。取出内脏后,检查心脏、肺脏、肝脏、脾脏、胃肠、支气管淋巴结、肝门淋巴结等。心脏,视检心包,切开心包膜,检查有无变性、心包积液、渗出、淤血、出血、坏死等症状。在与左纵沟平行的心脏后缘房室分界处纵剖心脏,检查心内膜、心肌、血液凝固状态、二尖瓣及有无虎斑心、菜花样赘生物、寄生虫等;肺脏,视检肺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检查肺实质有无坏死、萎陷、气肿、水肿、淤血、脓肿、实变、结节、纤维素性渗出物等。剖开一侧支气管淋巴结,检查有无出血、淤血、肿胀、坏死等。必要时剖检气管、支气管;肝脏,视检肝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观察有无淤血、肿胀、变性、黄染、坏死、硬化、肿物、结节、纤维素性渗出物、寄生虫等病变。剖开肝门淋巴结,检查有无出血、淤血、肿胀、坏死等。必要时剖检胆管。脾脏,视检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检查有无肿胀、淤血、坏死灶、边缘出血性梗死、被膜隆起及粘连等。必要时剖检脾实质;胃和肠,视检胃肠浆膜,观察大小、色泽、质地,检查有无淤血、出血、坏死、胶冻样渗出物和粘连。对肠系膜淋巴结做长度不少于20厘米的弧形切口,检查有无淤血、出血、坏死、溃疡等病变。必要时剖检胃肠,检查黏膜有无淤血、出血、水肿、坏死、溃疡。
胴体检查:整体检查
检查皮肤、皮下组织、脂肪、肌肉、淋巴结、骨骼以及胸腔、腹腔浆膜有无淤血、出血、疹块、黄染、脓肿和其他异常等。淋巴结检查,剖开腹部底壁皮下、后肢内侧、腹股沟皮下环附近的两侧腹股沟浅淋巴结,检查有无淤血、水肿、出血、坏死、增生等病变。必要时剖检腹股沟深淋巴结、髂下淋巴结及髂内淋巴结;腰肌,沿荐椎与腰椎结合部两侧肌纤维方向切开10厘米左右切口,检查有无猪囊尾蚴;肾脏,剥离两侧肾被膜,视检肾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质地,观察有无贫血、出血、淤血、肿胀等病变。必要时纵向剖检肾脏,检查切面皮质部有无颜色变化、出血及隆起等。
旋毛虫检查:取左右膈脚各30克左右,与胴体编号一致,撕去肌膜,感官检查后镜检。
复检:官方兽医对上述检疫情况进行复查,综合判定检疫结果。
结果: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对分割包装的肉品加施检疫标志。不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生猪屠宰检疫规程6.2.2.1,7.6.2.1,7.6.2.2》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官方兽医签字:由全程进行检疫的官方兽医签字确认.
附表1-5
检疫申报情况登记表
动物卫生监督站
时间
场(村)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动物种类
数量
检疫地点
官方兽医
备注
动物产地检疫现场记录表
动物卫生监督站
基本情况
报检时间*年*月*日
时
检疫时间*年*月*日
时
分
养殖场名称
现场
检疫地点
畜主姓名
畜主联系
电话
畜主住址
检疫动物种类
用途
检疫(头只)
出栏地址
调往地址
抽检动物耳标号
查验材料与疫情调查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
□有
防疫档案(散养户免疫证)
□有
经强制免疫
□是
□无
□无
□否
免疫有效期
□在
养殖档案
□符合
畜禽标识
□符合
□不在
□不符合
□不符合
非封锁区
未发生疫情
□是
养殖场疫情(六个月内)
□有
其他项目检查
□否
□无
临床健康检查
检查方法
□群体检查
检查内容
未发热、高热
□是
□个体检查
□否
检疫结果
检疫合格数
检疫证名称及号码
检疫合格动物耳标号码(可另附页)
检疫不合格数
不合格原因
处理方式
官方兽医签名
畜主确认
我见证了以上检疫过程,情况属实!
畜主签名:*年*月*日
时
分
注:①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应附实验室检测报告单原件。
②附企业无“瘦肉精”承诺书,同批次“瘦肉精”检测报告。
③每批次记录一次。
入场动物监督查验记录表
单位:头、只、匹、羽、张
年份:
年
日/月
货主姓名
动物
种类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
标识佩戴
情况
产地
数量
运输车辆
车牌号
入场时间(00:00)
官立兽医签名
备
注
注:备注栏内填写未附有检疫证明、未佩戴畜禽标识、证物不符、检出不合格动物数量等情况。
动物宰前检疫记录表
单位:头、只、匹、羽
年份:
年
日期(日/月)
动物种类
动物总数量
货主
待宰圈舍
宰前临床检查情况
准宰通知单编号
官方兽医签名
备注
检查方法
检查内容
群体检查
个体检查
未发热、高热
屠宰厂生猪屠宰检疫记录表
县(市、区)
日期
代宰户名称
头数
宰前检疫是否合格
头蹄及体表
内脏检查
胴体检查
旋毛虫检查
复检
结果
官方兽医签
字
体表检查
吻突、齿龈
蹄部
下颌淋巴结
咬肌检查
心脏
肺脏
肝脏
脾脏
胃和肠
整体检查
淋巴结检查
腰肌
肾脏
合格
不合格
产品检疫证明号码
无害化处理
编号
备注:1、根据生猪屠宰检疫规程严格进行,每批次记录一次。
2、检疫合格的打“√”,发现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填写病理剖检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