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中山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本文简介:中山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校区(院)系专业年级(博、硕、本)日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现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原学习(工作)单位籍贯省(市)县(市)家庭电话身份证号码学号考生号主要家庭经济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本人关系现在何处工作及职务月均收入(元)生源类别:○城镇○农村家庭月人均收入:元/月学费
中山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本文内容:
中山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校区
(院)系
专业
年级(博、硕、本)
日期: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现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原学习(工作)单位
籍
贯
省(市)
县(市)
家庭电话
身份证号码
学
号
考生号
主要
家
庭
经
济
成
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本人关系
现在何处工作及职务
月均收入(元)
生源类别:
○城镇
○农村
家庭月人均收入:
元/月
学费金额:
元/年
家庭借贷款总额:
元
借贷来源:○亲戚朋友借款
○私人贷款
○银行贷款○其他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父亲单位意见
单位主管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联系电话:*年*月*日
母亲单位意见
单位主管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联系电话:*年*月*日
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乡、镇、街道或以上民政部门
简述家庭经济状况:
单位主管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联系电话:*年*月*日
注:请认真阅读背后的填写说明
《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填写说明
1、
该表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
2、
父母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父母双方工作单位分别对该方的经济状况予以证明,之后再由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或以上民政部门出具整个家庭经济状况说明。父母仅有一方有工作单位的,该方的经济状况由该单位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一方的经济状况及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均由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或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父母双方均没有工作单位的,则由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或以上民政部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3、
单亲家庭的,由父或母亲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后,再由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或以上民政部门予以证明,证明中应注明单亲家庭。孤儿由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或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4、
人均收入包括: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津贴,农作物的折算收入和务工收入等。
5、
主要家庭经济成员是指学生父母及未婚兄弟姐妹,不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6、
该证明如无证明单位主管签章和单位联系电话,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