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稽查局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国税局稽查局2018年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8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稽查局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国税工作会议和省、市稽查工作总体部署,以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税收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加强稽查人员核心业务能力和四风建设,推动稽查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半年来,共查办纳税户16户,结案12户,查补入库收入250余万元,查补税款入库率100%,为促进全县税收环境的持续优化做出了一定的努力。
一、打好集中整治攻坚战
我局坚持把涉税违法案件查处摆到突出位置,切实遏制虚开、骗税案件的高发态势。县局成立了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进行督导。一是加大了宣传力度,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好,阐明了虚开骗税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危害,解释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最大限度地取得当地政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我局派员走进县公安“法治大讲堂”,为广大公安干警上了一节生动详细的税务“公开课”,传播普及虚开骗税等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牵头,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部门参加的“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针对假发票、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犯罪问题,向广大市民详细宣传。二是组织精干力量,对分析排查确定的风险企业开展重点稽查,深刻剖析违法企业违法手段、运作模式。结合全省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我局对四户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了专项稽查,认真查实涉案企业开具发票、资金往来、货物运输等情况,并将查处打击的要求贯穿于集中整治行动全过程,严厉打击不法企业虚开骗税行为。三是切实形成集中整治合力,加强与县公安经侦大队的信息交流、对符合移送条件的,移送公安进一步依法查处涉税违法犯罪案件,不断增强集中整治的威慑力。
二、扎实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根据市局下发的稽查案源计划,我局积极响应“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检查方式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和税收业务辅导。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最大限度地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半年来,我局对水泥、金融、减免税等12户企业进行了检查,查补入库收入250余万元,并就花卉、苗木种植行业税收管理向税源管理部门提出了征管建议。
三、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遵循“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原则,加大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力度,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重点对建筑安装、商业批发与零售等社会关注、违法问题高发的行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与各类税收检查工作同步进行,做到“查账、查案、查税必查票”。半年来,共查处违法受票企业2户,查处非法发票5份,查补入库税款7.63万元,滞纳金1.26万元,罚款4.01万元。
四、着力完善稽查工作制度
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和省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按照要求开展进户执法对照检查工作。严格控制检查次数和时间,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检查中充分听取了纳税人申辩意见,切实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注重运用宣传、疏导、说理等方式,提高文明执法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
一是持续改进稽查工作作风。我局持之以恒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积极投身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防止反弹。积极投身“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的“扎根工程”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是积极防范稽查执法风险。严格执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落实“四岗”分离,推行稽查过程痕迹管理,加强对稽查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稽查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筑牢稽查干部拒腐防线。